阿坝州民政系统全力做好
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山体滑坡灾害救灾工作
4月8日19时50分,我州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阿尔寨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龙溪乡阿尔村122户415人受灾。灾害发生后,州、县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坚持“科学、联动、高效、廉洁”的原则,立即响应,第一时间赴受灾现场开展查灾核灾、灾损评估、应急安置点规范管理、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职能,全力保障受灾群众“五有”。
一是应急安置及时规范。州、县、乡党委政府科学研判、果断处置,提前预警预报,成功疏散转移122户415名村民,实现人员安全避险和零伤亡。科学选择安置地点。汶川县民政部门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根据阿尔村地域特点,充分整合现有空闲建筑资源,科学选址,设置应急安置点3个,安置受灾群众47户159人,其中:村幼儿园安置17户43人、原村委会安置4户7人、阮布应急安置点安置26户109人,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有安全住处。强化规范有序管理。为更好满足受灾群众生活需求,汶川县民政局调拨发放帐篷50顶、凉篷20顶、探照灯3套、棉被800床、煤气罐5个、煤气炉灶1套,为受灾群众搭起临时厨房和临时休息区。同时,加强应急安置点规范管理,出台《龙溪乡阿尔村阿尔组“4·8”山体滑坡应急救灾群众临时避险点规范化管理办法》,在3个应急安置点设立明显的标识标牌,明确由县级帮扶单位、乡政府、村两委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各自管理安置点的安全工作,所有安置点管理规范有序,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责任全部落实。加大安置点规范管理指导督查力度。州县民政部门工作组前后10余次深入3个临时安置点指导检查安置点规范管理情况,深入了解安置点群众思想状况和物资需求,鼓励受灾群众树立信心、生产自救,为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灾害救助及时高效。灾害发生后,州、县民政部门视灾情为命令,视救灾为民生,迅速响应,“三个第一时间”彰显民政救灾强大力量。“第一时间奔赴一线”:汶川县民政局庚即成立龙溪乡阿尔沟山体滑坡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派出1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现场查灾核灾、物资采购、后勤保障3个工作组于当晚赶赴一线开展民政救灾。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民亲自挂帅,抽派救灾精干力量7人组成工作组,于4月9日赶赴受灾现场指导开展民政救灾工作。“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根据现场查灾核灾和灾害损失情况,汶川县减灾委于4月9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州减灾委于4月10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第一时间实施救助”:灾害造成32户农房倒塌掩埋,122人无家可归,针对受灾群众“五有”保障困难,州县民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在前期设置3个应急安置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群众工作,鼓励支持受灾群众投亲靠友。同时,全力做好救灾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截至4月15日,调拨发放大米2000斤、清油400斤、帐篷50顶、凉篷20顶、探照灯3套、棉被800床、手电筒100个及其他生活物资若干,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是提前谋划过渡安置。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州民政局全力支持指导做好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工作。汶川县民政局在充分借鉴“6·24”茂县特大山体高位垮塌灾害、“8·8”九寨沟7.0级地震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成功经验和“5·12”汶川特大地震、“7·10”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全面结合此次山体滑坡灾害实际,草拟了《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4·8”山体滑坡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管理方案》,州民政局多次参加《汶川县龙溪乡阿尔村“4·8”山体滑坡受灾群众救助安置管理方案》研究讨论,为《救助安置管理方案》提供政策指导和修改建议。
四是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坚持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州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指导汶川县民政局查灾核灾报灾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此次山体滑坡自然灾害特殊,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32户农房倒塌掩埋、122人无家可归。加之,此次灾害直接影响范围广,垮塌堆积体清理难度大,汛期临近,容易造成河道堵塞形成堰塞湖等因素,直接影响范围已扩大到167户561人。目前,州、县民政局已完成灾情续报6次,查灾核灾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阿坝州民政局)